防撞扶手主要是使用在醫院,還有老年社區以及殘疾人活動場所等,既然它是適合行動不便和老年人用的,那么防撞扶手在設計安裝中有哪些規范呢?
供殘疾人運用的防撞扶手應契合下列規則:
坡道、臺階及樓梯兩邊應設高0.85 m的扶手;設兩層扶手時,基層扶手高應為0.65 m。
扶手起點與結尾處延伸應大于或等于0.30 m。
扶手結尾應向內拐到墻面,或向下延伸0.10 m。欄桿式扶手應向下成弧形或延伸到地面上固定。
扶手內側與墻面的間隔應為40~50 mm。
扶手應裝置鞏固,形狀易于抓握。扶手截面尺度應契合表7.6.1的規則。
裝置在墻面的扶手托件應為L形,扶手和托件的總高度宜為70~80 mm。
防撞扶手在老年活動場所的應用是非常的重要的,很多老年人活動是離不開防撞扶手,正式因為這樣,防撞扶手的安裝是非常重要的。
一) 施工預備:
承包商應于現場施工前審慎核對施工面之情況,如有任何阻礙正常施工者應先予恰當之處置,并告訴監造工程師,經認可后方得再行施工。
二) 和諧工程:
1. 承包商于施工方案及施工大樣圖送審之前,應充份合作其外圍之實踐情況(如預鑄板、石膏板、R.C.布局體等) 描繪恰當之結構來合作。
2. 防撞扶手依輕隔間工程進度,并和諧裝置廠商預埋補強水平部份,并充份合作外圍實踐現況,和諧裝置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