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障礙設施的要求:
1.人們在路上的設計要求應在交叉路口,街道交叉口,單元出口,廣場入口,人行橫道,橋梁,隧道和交叉口設置路邊坡道人行道。遏坡道口高巷道地面不得大于2cm。
斜坡和樓梯 - 城市的主要道路,建筑物和住宅區以及行人隧道,輪椅坡道和樓梯應確保安全; 在坡道兩側和梯子上應設置無障礙扶手。在城市的中心區域,可以設置垂直電梯來取代輪椅坡道。
盲道,市中心廣場,步行街,商業街,橋梁,隧道,交叉口和人行道區主樓應為盲道; 行人隧道,人行橫道和主要公交車站應提示盲目行駛。人行橫道 - 人行橫道安全島應使輪椅通過; 城市主要道路上的人行橫道應配備街道聲音信號。標志 - 在城市廣場,步行街,商業街,人行天橋,人行隧道等無障礙設施,應建立國際無障礙標志。
2.單邊坡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:
方形,矩形或扇形,方形,矩形單側斜面可用作人行道的寬度。扇形單邊坡的坡緣下緣寬度不應小于1.5M。在道路拐角處,斜坡單邊坡的上邊緣寬度不應小于2.00M。一邊坡的坡度不應大于1:20。
3.盲設計應符合以下規定:
設置盲人行道的位置和方向,應方便視障人士步行到達無障礙設施位置。
指導殘疾人行走盲人應該在盲人行進; 起點和終點以及移動盲角應設置盲點。旅行提示和盲盲寬度應為0.3 - 0.6米。
低于厚度的盲面接觸應與人行道磚一致。盲觸摸寬度0.25mm,高度5mm。
盲人應該是連續的,中途可能沒有桿,電線,樹木和其他障礙物。遠離障礙物的距離應為0.25 - 0.5米。